机构设置

        沂蒙精神传承促进会,是经临沂市民政局批准成立的地方性、公益性、群众性社会团体,主要职责是加强沂蒙精神的研究,沂蒙精神的传播教育,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成立沂蒙精神宣讲团,进一步把沂蒙精神发扬光大。发起人于爱梅是沂蒙母亲王换于的孙女、百岁红嫂张淑贞的女儿。长期受家庭影响和熏陶,她始终把弘扬沂蒙精神作为自己的人生追求,特别是2013年11月24日在临沂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接见,习总书记慈祥和蔼地询问了工作生活与继承弘扬沂蒙精神的有关情况,语重心长地指出:“在沂蒙这片红色土地上,诞生了无数可歌可泣的英雄儿女,沂蒙六姐妹沂蒙母亲沂蒙红嫂的事迹十分感人。沂蒙精神与井冈山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一样,是党和国家的宝贵精神财富,要不断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发扬光大”。于爱梅在聆听了习总书记对大力弘扬沂蒙精神作出的重要指示后,深感责任重大,决心成立一个组织,影响和带动社会各界优秀人士投身到沂蒙精神的使命中去,把沂蒙精神发扬光大,传承下去。她的这一想法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得到了社会各界志同道合的有识之士的大力帮助。沂蒙精神传承促进会的成立,正好符合了时代的要求。并搭建起了沂南、临沂、山东甚至中国与外界沟通的桥梁,对进一步弘扬沂蒙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中国梦”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